根據泉州城建集團事業發展和業務需要,為進一步強化集團法治建設、法律事務、風險管理職能,集團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集團總部風險合規部副總經理1人,現公告如下:
一、集團簡介
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是泉州市委、市政府為提升泉州城市新區建設水平,推動城建類資源資產的優化整合而設立的國有集團。集團注冊資金60億元,資產總額近1000億元,是泉州市資產規模最大的市屬國有企業,也是泉州首家獲得公開市場主體信用評級最高等級AAA的國有企業。集團通過承擔城東組團、東海組團、北峰組團、江南組團的開發建設任務以及老舊片區(古城外)的改造任務,與海絲名城共成長、同發展。成立五年來,泉州城建集團已形成了片區開發、地產置業、工程總承包、城市運營、供應鏈業務、產業投資、工程全過程咨詢等多個業務板塊,努力打造國內一流的城市建設運營服務綜合提供商。
二、報名時間
12月14日8:30至12月31日17:30。
三、招聘崗位、招聘要求及崗位職責
(一)招聘崗位
備注:
(1)對于行政(事業)身份干部參加應聘并錄用的,其組織人事關系調入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不再保留其行政(事業)級別和原有行政(事業)干部身份。
(2)涉及工作年限計算的,以2021年12月1日為基準日計算;具備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工作年限要求可適當放寬至6年及以上,但仍需擔任部門副職及以上職務滿2年。
(3)招聘專業要求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
(二)崗位職責
1.全面主持部門工作;
2.負責公司法治建設、法律事務、風險管理職能,建立集團統一獨立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出臺風險管理工作計劃,通過分析、識別、評估、預警、應對和報告風險情況,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科學高效的風控體系;
3.對集團及管理權限內的各類投資業務進行風險審查、評估、預警和化解,負責第三方盡調機構、律師庫的管理;
4.負責集團信訪管理;
5.其它臨時性、事務性工作。
四、應聘情況說明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個人原因,導致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發生安全、質量等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嚴重虧損,造成國有或集體資產嚴重流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重大弄虛作假行為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限內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4.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國有企業職務的;
5.經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查詢,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個人征信有惡意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宜報名的。
五、薪酬待遇
薪酬實行崗位薪資制,包括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效益獎金等,固定工資按月兌現,績效工資和年度效益獎金根據企業整體效益情況及個人工作績效情況核發。享有國家法定福利待遇。
符合福建省、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的聘用人員,經認定后可申請享受相應層次人才待遇。
六、招聘程序
1.公開報名。報名時間為12月14日8:30起至12月31日17:30。本次招聘實行線上報名系統,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官網的“人力資源-人才招聘-考試報名”欄目(http://qzcjjtyxgs.com/peoples/sou)注冊個人賬戶,根據要求完善個人信息、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壓縮包。相關報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明、學位證明、職(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職務)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可提供單位職務聘書、勞動合同、單位證明,或當地人社部門蓋章的社保繳納證明,或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具體工作崗位證明);
(3)個人簡歷;
(4)近2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
(5)可佐證報名崗位招聘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必須提供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如無法提供,默認不具備。同時,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聯系方式(包括移動電話、家庭電話、郵箱、地址等)等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2.資格審查。公開報名結束后,集團負責組織資格審核,資格審查結果將通過短信或郵件等形式通知考生,請保持通訊暢通。崗位報名經資格審查后,每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達到1:3即可開考;若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經報請市國資委批準后方可開考。
3.組織考核面試。進入考核面試的應聘人員應于規定時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核面試,未按時到現場參加的,視同本人放棄應聘資格。
考核面試分三輪進行,第一輪采用“筆試”形式,第二輪采用“應聘演講+半結構化面試”形式,第三輪采用“崗位勝任力測評”形式。第一輪筆試成績出來后,按照擬招用人數與復試人員1:5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確定進入第二輪考核人員名單,若第一輪筆試成績合格者少于5人,則成績合格者全部進入第二輪考核環節。前兩輪考核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考生前兩輪考核成績須達到70分(含)以上,視為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同一輪考核所有人員成績均低于70分,則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計劃。第三輪考核成績根據綜合素質測評得出的崗位匹配度,確定得分。
最終總成績=第一輪考核成績×30%+第二輪考核成績×65%+第三輪考核成績×5%。集團根據最終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進入社會調查人員名單,若最終總成績出現相同情況,則根據第二輪考核成績排名先后確定。
4.社會調查。對進入社會調查名單的人員進行社會調查,調查方式包括查閱個人檔案、開具相關審核證明、赴原單位考察了解等,主要調查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證書、證件的真實性,任職經歷、工作表現、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綜治、失信被執行、遵守黨風廉政規定及個人征信等情況。
5.確定擬聘用人選。若社會調查結果符合任職要求,則按最終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6.入職體檢。組織擬聘用人員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對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安排復檢,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根據體檢結果是否合格情況確定最終擬聘用人選。
7.公示。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存在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8.辦理入職。錄用人員須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若有特殊情況經集團批準的,可延期報到。
在社會調查、入職體檢、公示、辦理入職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崗位招聘計劃缺額時,由集團決定是否按該崗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人員不符合要求或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如新錄用人員在入職2個月內離職或放棄聘用資格時,由集團決定是否按該崗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七、其他事項
(一)正常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聯系電話:0595-22289803,聯系人:顏女士(正常上班時間接受來電咨詢),來訪地址:泉州市鯉城區九一路158號泉州城建大廈605室。
(二)應聘人員實行聘任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期三年,試用期1年,試用期內,雙方可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開展情況,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滿,需進行試用期轉正考核,若考核合格,則予以轉正并可享受年終效益獎金;若考核不合格或不適崗,則予以轉崗、降聘或辭退。聘用期滿后,根據業績考核情況,決定解聘或續聘。
(三)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招用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錄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所填寫資料、聯系方式必須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影響招聘的,結果個人自負。
(五)公開招聘未盡事宜,解釋權歸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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